当婚姻不幸,彼此之间已然没有感情,但碍于种种原因无法离婚,这样的婚姻关系该何去何从?特别是当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了新的伴侣时,该怎么办?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该行为已经构成婚姻法上规定的法定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夫妻一方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且已经与其第三者同居生活构成重婚,受害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一方构成重婚过错,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仍需举证证明配偶有重婚行为。证据可以包括:重婚登记证明、双方结婚证、第三者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人证言等。受害方还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查明配偶的重婚行为。
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但尚未与其第三者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这种情况,受害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以配偶的出轨行为作为法定过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受害方同样需要举证证明配偶的出轨行为,证据可以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婚姻基础、子女抚养等因素,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挽回,且过错方的情节较为严重,则会判决准予离婚。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在维权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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