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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监护人土地继承的规定(民法典丧失继承权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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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未成年的监护人能否放弃继承权

监护人是不可以放弃被监护人的继承权的,因为这是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民法典中不是去公证处立的遗嘱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订立遗嘱当事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中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

民法典和公证法规定,对继承权进行公证时,一定要到场的人是继承人本人,其他人如被继承人、其他继承人等不一定要到场,而继承人本人需要提供能证明有继承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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