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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不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3、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6、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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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仲裁裁决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个人银行存款公证要什么材料

办理个人银行存款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因出境已注销户口的,当事人原住所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存款凭证和金融机构的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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