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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主张吗(工伤与交通事故能同时主张吗)

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假如我们不幸遭到了交通事故,就会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重叠的情况。比如说实在上班出差的过程中遭遇车祸,这既属于交通事故,又属于因公受伤,那么这个时候同时申请工伤和交通事故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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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例

96年劳动部出台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8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原文在这里我不再复述。这个试行办法的大概意思讲的是,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相重叠的情况,受害人应当先向直接肇事人要求赔偿,如果已经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赔偿,则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则不再予以赔偿;而且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以要回先期垫付的费用,假如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的赔偿低于工伤赔偿标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予以被足。很明显,96年试行办法的原则就是先找肇事人要求赔,得到赔偿后,就不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但此试行办法已经被后来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所废止。

工伤护理费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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