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 正文

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刘美香 律师
刘美香 律师

福建法森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可以。在外地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

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需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的协商一致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发放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

若一方要求离婚,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提交离婚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居住证明等。

法院将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的,将判决离婚。

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原告可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提供的证据及诉求,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流程均需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规定,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机构。

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本站: 法助手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法律问题,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