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赔偿的有效期取决于赔偿的具体方式和程序。
1.工伤保险赔偿:一旦工伤认定作出,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赔偿,这种情况下没有明确的赔偿有效期限制。工伤职工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申请相关费用的支付,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补助金等。
2.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如果工伤职工选择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特别是当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时,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此时,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工伤职工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这个期限,劳动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
3.执行裁决书:如果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用人单位未履行赔偿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申请执行的期限一般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有效期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工伤职工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