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获得需同时满足两项基本条件:一是家庭经济状况需符合当地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二是申请事项需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1、经济困难标准:申请人需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当地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需参照当地法律援助相关规定。
2、法律援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等民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此外,还涵盖因见义勇为、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申请时,需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济困难证明、案件相关证据等。法律援助机构将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