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如不还钱,出借人可准备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及逾期利息。具体步骤如下:
1、收集证据:
借款合同或借条,作为借贷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
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明借款已实际支付。
催款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显示出借人已要求还款。
2、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3、准备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归还本金、支付逾期利息)、事实与理由等。
诉讼请求需明确具体,如要求归还本金XX元及逾期利息XX元。
4、提交起诉材料:
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法院立案窗口,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受理。
5、参与诉讼:
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出借人需按时出庭,配合法庭调查。
如借款人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6、执行判决:
如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但借款人仍不履行,出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上述步骤,出借人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借款及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